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我市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,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、呼和浩特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,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,齐心协力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、保驾护航。
落实财政优惠政策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
市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4月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市委书记王莉霞主持召开的全市民营企业、中小微企业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会议要求,根据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》,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民企复工复产,帮助我市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。
一、发放消费券 激发市场消费热情
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《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扩大市场消费的通知》,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,开展消费券发放工作。4月5日向市民和外地来呼人员发放首批额度为1000万元的惠民消费券。
二、拨付援企稳岗补助 减轻企业负担
截至4月14日,已累计拨付援企稳岗补助资金7668.06万元,惠及全市符合补助标准的企业916户,涉及15.87万名企业职工。同时,按照呼市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结果,向内蒙古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等四家困难企业拨付了1535.95万元困难企业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补助资金,降低企业用人成本,促进职工岗位稳定,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可能,为企业发展和职工稳定就业保驾护航。
三、清偿民企欠款 帮助民企渡难关
截至2019年底,全市累计清偿民营企业欠款132.41亿元。完成全年清欠任务116.86亿元的113.3%。其中本市级累计清偿67.62亿元,完成全年清欠任务58.81亿元的115%;旗县区累计清偿64.79亿元,完成全年清欠任务58.05亿元的111.6%。
截至2020年3月底,全市累计清偿民营企业欠款8.8亿元,完成全年清欠任务101.31亿元的8.7%。其中,市本级累计清偿4.47亿元,完成全年清款任务的50亿元的8.9%;旗县区累计清偿4.33亿元,完成全年清欠任务51.31亿元的8.4%。